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《关于从严落实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硬措施》
为切实提升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效,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,近日,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,明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“三条硬措施”。
一是全面推行联合执法检查。措施明确,非联合不检查、不进场,监管、执法部门联合进场发现违法违规线索,立即固定证据、当场移交。
二是从严查处重大事故隐患。措施明确,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,无法保证安全的,要责令立即停工、撤出危险区域人员;拒不停止施工,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,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,依法可以采取强制措施。整改到位并经复核后方可复工。
三是从快消除一般事故隐患。措施明确,对发现存在一般事故隐患的,要立即下达《责令(限期)改正通知书》,督促立即整改,并依法处理;拒不整改的,责令停止施工,并依法予以处罚。
通知要求,要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,坚决纠治事故隐患排查不力、整治不快、处罚不严等顽疾,确保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实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