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建协[2024]18号
各会员单位:
为认真贯彻实施建筑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激励我市建筑业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积极作用,进一步提高我市施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规范洛阳市建筑业科技成果评价活动,现决定开展2024年洛阳市建筑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的科技成果应具有科技创新性、指导性和可推广性,已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得到应用且符合《洛阳市建筑业科技成果评价办法》(试行)规定的条件。
二、申报资料内容及要求
(一)申报资料内容
1、科技成果申报书;
2、科技成果的立项审批文件;
3、科技成果文本资料;
4、相应的支撑材料(主要实验、测试记录报告;产品检测报告);
5、应用证明,必须提供原件(指整体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的证明,内容包括通过成果应用而产生的经济、社会、环境等效益,且能证明整体技术应用时间);
6、经济效益证明,必须提供原件;
7、核心知识产权证明(已授权专利、标准、省部级及以上工法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证书扫描件)等其它相关材料;
8、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,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。
(二)申报资料要求
1、申报资料应装订成册,应附上目录,目录中的每一项要用彩色纸隔开,并标明内容。
2、申报资料内容的1-8项将原件扫描件转换一份PDF格式作为电子版申报资料。
三、评价方式及时间
(一)网络材料申报内容及时间:申报单位填写《洛阳市建筑业科技成果申报汇总表》连同上述电子版申报资料,于2024年8月1日前以电子版(PDF)形式报送至洛阳市建筑业协会邮箱lyjx1902@163.com。
(二)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和PPT汇报资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 :侯晓磊
电 话:0379-62275966 15138739684
地 址:洛阳市洛龙区望春门街与太康路交叉口奥林商务14楼008室
附件1:洛阳市建筑业科技成果申报书
附件2:洛阳市建筑业科技成果申报汇总表
附件3:洛阳市建筑业科技成果评价办法(试行)
2024年5月31日